为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,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,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经综合研判,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:
一、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和初中二年级本学期7月10日复学,7月31日起放暑假。
二、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、初中一年级、小学、特教学校和幼儿园本学期不安排复学,各类学校线上教学7月5日结束。
三、鄂州职业大学本学期不安排学生返校。
四、校外合规教育培训机构经各区(葛店开发区、临空经济区)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验收合格后,可有序恢复相关培训业务,时间不得早于7月10日。
五、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放暑假期间,要利用线上教学资源开展防溺水、防近视等生命安全和健康教育,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导学生开展德育、体育、劳动教育等实践活动。
六、2020年秋季,全市大中小学(含中职学校、技工学校、特教学校)、幼儿园按照往年惯例开学。
七、复学复课学校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强化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,做到“校园封闭管理、防控制度、物资储备、卫生消杀、安全排查、条件保障、应急准备、培训演练和评估验收”等九个到位,建立适应常态化防控要求的校园管理模式。
八、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。
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
2020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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