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高级工培训班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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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总工会《关于组织实施鄂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的通知》鄂州人社发【2014】51号文件要求,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拟组织高级工培训班,符合条件的技能型人才可免费参加培训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目标任务
依托鄂东职业培训学校在葛店开发区培训20名高级工
二、培训对象
重点在机械制造、医药、造船、电子等支柱产业和数控、汽车维修、设备装配、电工、焊工和钳工等职业工种范围选拔培养对象,符合以下要求:
1、爱岗敬业,勤奋工作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立志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;
2、在一线岗位从事技能工作年限在3年以上,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,生产实践经验丰富;
3、年龄在4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;
4、刻苦钻研技术,在生产实践中能够发挥职业工种操作技能的示范、带头作用。
三、培训时间
利用职工业余时间参加培训,分为理论学习、实践操作培训、经验交流等,具体时间根据各企业报名合理安排。
四、考试结业
培训后经考试、鉴定合格人员,由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。
五、培训费用
学员免费参加培训,培训经费由省、市级财政补贴。
六、报名联系: 电话0711—3811567 张丹
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
2015年3月16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