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
一、招聘人数及工作岗位。
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 2名,在鄂州市华容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从事纳税服务工作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思想觉悟高,有较强的服务意识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具有吃苦耐劳、乐于奉献精神。
(二)身体健康、仪表端庄,年龄不超过35(含)周岁(出生日期在1981年4月15日后)。
(三)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有相关经济或计算机经验者优先。
(五)普通话流利,交流沟通能力较强者优先。
(六)鄂州户籍,在鄂州有固定住所者优先。
(七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3.受党纪、政纪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;
4.因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的;
5.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登记
报名人员如实、详细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), 并将报名登记表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(户籍证明)、毕业证、其他资格证书(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),近期正面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,送至湖北鄂东技工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登记。报名截止日期:2016年 4月21日(含)。
(二)资格审查
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后,于4月25日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接受考试。电话无法接通的视同自动放弃,请报名人员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。
(三)考试
1、计算机操作考试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,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,考试由系统自动计分,由高到低排序,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,发送面试通知。
2、面试
对通过计算操作考试入围人员进行面试,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用。
(四)后续流程
经招聘工作组审定后,确定面试前2名为备选人员,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后续的体检、公示考察、政审等工作。体检、公示、政审有问题或未按期到岗的,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递补。
四、聘用后管理及薪酬待遇
(一)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,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为1000元/月,试用期内不负责缴纳各项险、金。
(二)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,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。合同期内,各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、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,不胜任者予以辞退。合同期满,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各单位用人需求,在本人自愿的原则下,可以续签劳动合同。
(三)聘用人员工资为2000元/月(含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),其中底薪为1400元/月(含五险),另600元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工作纪律、服务态度、工作质量等按月计算发放。聘用人员一经聘用,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。
(四)退出机制。年满45周岁、各用人单位已无用工需要及出现其他不胜任工作情况的,聘用人员必须离职。在合同到期日前需提前离职的,应提前2个月提交离职申请,未提前提交申请擅自离职的,扣发当月工资。
五、联系方式
(一)湖北鄂东技工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丹
联系电话:0711-3812508
(二)鄂州市华容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
联系人:万业新
联系电话:0711-5051869
2016年 4 月15 日
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
年 月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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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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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日期 |
年 月 日 |
相片 |
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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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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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户口
所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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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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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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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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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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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时间 |
年 月 |
专业技术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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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
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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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动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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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
(邮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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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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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
人
简
历
(自中学毕业起,500字以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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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有弄虚作假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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